“枫桥经验”福州实践 闽清法院推出“三分四色”工作法 400余件物业纠纷案诉前化解
为进一步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闽清法院积极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新举措。每周二派出轮值法官、选派优秀干警常驻闽清县综治中心,并配置标准化法庭及线上调解室,推出“三分四色”工作法。矛盾纠纷根据化解可能性被划分为可推送、可观望、不可推送等三类。“可推送”的矛盾纠纷根据紧急、复杂等级划分为红、黄、蓝、绿等四种颜色,无缝对接综治中心工作机制,疏通诉调对接堵点,打造“梅法新样板”。
前段时间,某物业公司向闽清法院提交近100份起诉状,诉请某小区业主支付物业费,并表示此仅为前期案件,后续涉及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案件仍有300余件。
闽清法院第一时间对案件情况进行摸底排查,经过分析研判,将该系列案件划分为“可推送”“黄色”类型。征求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,闽清法院按照多元调解操作规则,将案件推送至闽清县综治中心进行诉前调解。
闽清县综治中心充分利用县级“实战指挥平台”和镇村级“一线处置平台”功能展开工作。经过多轮沟通协调,双方最终达成调解。由此,矛盾得以实质化解,也避免400余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衍生。